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、水路、民航等行业规划、政策和标准。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。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。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的策略和规划
3.承担道路、水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。组织制定全省道路、水路运输有关政策、技术标准和运管规范并监督实施。指导全省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,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。负责省内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。
4.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。负责水上交通管制、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、登记和防止污染、水上消防、救助打捞、通信导航、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。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。负责省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、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,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,指导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。
5.负责提出全省公路、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、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,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、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负责公路、桥梁、渡口、隧道的行业管理。提出有关财政、土地、价格等政策建议。
6.承担公路、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。拟订全省公路、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、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。组织实施国家、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、水路交通工程建设,负责公路、水路交通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控制和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。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,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。
7.指导全省公路、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。按规定组织协调全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,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,承担省国防动员有关工作。
8.制定地方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、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。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,监测分析运作情况,开展相关统计工作,发布有关信息。指导公路、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。
1.内设机构。我厅现有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:办公室(政策研究室)、人事处、法制处、综合规划处、政务服务处、基本建设处、公路养护管理处、农村公路建设处、财务处、运输处、安全监督处(应急办公室)、科技教育处、港航管理处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、厅直机关党委(机关纪委)、交通战备处、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。
2.直属单位。我厅现有11个直属事业单位,分别是:省公路事务中心、省水运事务中心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、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、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、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、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、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、省交通医院、省地方铁路管理局和省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办公室。
我部门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,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,所以公开的预算15、16、17、18表均为空。
(一)收入预算:包括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,以及营收、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。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7,198.78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,709.29万元,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9,068.67万元,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,082万元,事业收入5,438.57万元,事业单位营收682.75万元,上年结转结余7,217.5万元。收入较去年增加4,180.11万元,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。
(二)支出预算: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7,198.78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.9万元,教育支出27,094.98万元,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,500.09万元,卫生健康支出7,923.18万元,交通运输支出63,497.3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2,003.67万元,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.66万元。支出较去年增加4,180.11万元,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。
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2,008.79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.9万元,占0.08%;教育支出17,703.56万元,占19.24%;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,占0.01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,984.33万元,占6.5%;卫生健康支出2,640.37万元,占2.87%;交通运输支出63,497.3万元,占69.01%;住房保障支出2,003.67万元,占2.18%;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.66万元。占0.11%。具体安排情况如下:
(一)基本支出: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6,382.63万元,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作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,包括用于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电费、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。
(二)项目支出: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,626.16万元,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,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、专项业务费、基本建设支出等,其中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.9万元,大多数都用在国外贷款项目管理等方面;教育支出3,583.35万元,大多数都用在高等职业教育等方面;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,大多数都用在创新型省份建设等方面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.5万元,大多数都用在高职就业补助等方面;卫生健康支出563万元,大多数都用在支持行业医院的发展等方面;交通运输支出31,280.75万元,大多数都用在公路水路运输管理、航道维护等方面;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.66万元,大多数都用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方面。
(一)机关运行经费: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、省公路事务中心等1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7,624万元,比上年预算增加1,004.49万元,上升15.17%,主要是2023年按照省财政厅要求,将原在人员经费中列支的部分费用调整至公用经费列支。
(二)“三公”经费预算: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、省公路事务中心等12家行政事业单位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为683.6万元,其中,公务接待费106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5.6万元(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355.6万元),因公出国(境)费72万元。2023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.1万元,主要是公务接待费进一步压缩。
(三)一般性支出情况: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47.1万元,拟召开交通运输工作、公路工作及水运工作等会议,人数3,404人,内容为总结分析前期工作,部署下阶段交通运输工作任务等;培训费预算788.25万元,拟开展处级干部集中轮训班、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班及其他专题业务培训班等培训,人数6,528人,内容为对厅系统处级干部进行轮训,对交通运输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;拟举办交通运输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,经费预算75万元。
(四)政府采购情况: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,834.59万元,其中,货物类采购预算4,600.53万元;工程类采购预算1,574.57万元;服务类采购预算23,659.49万元。
(五)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:截至2022年12月底,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3辆,其中,机要通信用车3辆,应急保障用车5辆,执法执勤用车12辆,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6辆,其他依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4辆,正在办理报废处置程序的车辆3辆;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7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。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6辆,其中,应急保障用车1辆,执法执勤用车1辆,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1辆,其他依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;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。
(六)预算绩效目标说明: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。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7,198.78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65,502.17万元,项目支出41,696.61万元,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。
1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2、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省(市/县)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“经费,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。其中,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,以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等支出。